「告誡中國人」就是冒犯中國人嗎?

一名外國人在南京的餐館裡吃飯,沒想到激怒了周圍的一群中國人。箇中原因並不複雜,只是那外國人穿了一件文化衫,文化衫的背後寫有對中國人的十條「誡」。事情最後鬧到了派出所,那名滿頭霧水的外國人在警察同志的啟發下,「終於承認了錯誤」,並表示今後再也不穿那件惹是生非的文化衫了。

  南京市民之所以對那名外國人表現出極大的憤慨,想必是因為,他們覺得一個外國遊客在中國的地面上公開告誡中國人,是對中國人的一種冒犯,這樣的反應,可以看做是民族自尊心的直接而樸素的表達,完全可以理解。然而,從那位外國人的角度看,他在昆明買了那件衣服,只是因為他覺得那「十條告誡」很幽默,頂多算是一種善意的揶揄,何以中國人就無法接受,還死活要他承認錯誤呢?看來,在南京市民和外國遊客之間,未能就告誡的意味達成共識。

  從新聞報導和新聞圖片看,「十條告誡」並沒有多少挑釁色彩,相反,的確帶有善意和調侃的味道。第一條「不要盯看外國人」,這已經被文明社會看做是必要的禮貌,不存在疑問;第二條,「對外國人收費與中國人相同」,以及第五條,「允許外國人住便宜點的旅館」,都符合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提醒得很及時。至於其它各條告誡的具體內容,新聞中沒有提及,但想來也不會太離譜。推想一下,如果是一個中國人穿著這樣的文化衫,大抵是不會惹惱任何人的,但一旦有個外國人穿著它「招搖過市」,事情就複雜起來了。

  這是因為,在不少國人的心目中,自我批評是行得通的,但是外國人的批評就行不通。外國人如果批評我們,先不管批評的內容是什麼,也不管他有什麼樣的出發點,一概都會被認作「不懷好意」,往淺裡說那是「指摘」,往深裡說那就是「詆毀」了。毋庸置疑,這樣的心態是保守和封閉的,甚至是脆弱的。摩根斯坦利首席經濟學家史蒂芬.羅奇也在一篇《停止抨擊中國》的文章中委婉地告誡中國人,當中國要在充滿爭論的世界大舞台上扮演一個更積極、更活躍的角色時,中國人就應該學會「容忍批評」,尤其是來自朋友的建設性批評。這樣的告誡當然也是善意的,富有建設性的,甚至帶有預見性和警示意味。幸好,羅奇的這番話沒有再次激怒中國人,否則,不知道他是否還有勇氣對中國問題發言。

  容忍批評,是開放心態的表現;對各種各樣的告誡,我們完全應該抱著海納百川的胸懷去聽取,而不是動輒感到被冒犯、被傷害。所以,假如南京市民再看到有外國人穿著「十條告誡」的文化衫到處跑,你不妨心平氣和地跟人家探討,千萬不要再揪著人家不放,還要人家道歉了。說到底,有錯的並非那個不說吉祥話的「信使」,而是不能容忍批評的我們自己。

北京青年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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