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政猛於非典--致胡主席、溫總理、吳委員長的求助信
近聞胡錦濤主席提出"以民為先"的觀點,深感胡主席對人民的誠意,不過各地府能夠落實胡主席這一思想,才可說是人民之幸。民何以為先?我以為應以生存為先。本人是廣州市市民,生活屬中下階層,這幾年感覺廣州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劣,細想之下,原因除了市場的客觀因素外,更主要的 還是林樹森任內廣州市政府施行的"惡政"所造成。何謂"惡政"?我以為就是政府不循民主途徑,以國家暴力為依托,強行"擾民"、"禍民"的做法。以下看看林樹森政府的所作所為。一、2000年,不作民意諮詢、不經人大討論,就強拆廣州市民家居防盜網 ,拆下防盜網無償拿走,理由是不美觀,造成許多市民家中被盜,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
二、強行取締廣州市摩托車。早在一九九五年廣州市就已停止對摩托車發牌,即使這樣廣州市八區摩托車數量仍達到53萬輛,可見摩托車對市民生活的 影響是相 大的。摩托車不但是人們日常生活的代步工具,而且還是很多人的謀生工具,很多企業的業務工具,可以說廣州今日的經濟發展有相當一部分是靠摩托車跑出來的,摩托車支撐著相當多人的生計,這一點當官的無法體會。現在廣州市政府籍著國家對摩托車使用年限的規定,通過對報廢的摩托車(包括被盜、被搶)不予重新發牌的手段,強行取締摩托車,不准廣州市民使用摩托車這一便捷、經濟的交通工具,這是為什麼?!難道摩托車是非法的交通工具嗎?那國家為何不取締摩托車工業呢?如果說是環保、交通容量的理由,那為什麼市政府到現在還鼓勵買私車呢?到底是汽車的污染大還是摩托車的污染大?是汽車容易堵車還是摩托車容易堵車?這都是常識問 題,林樹森在電視的記者會上說:"那些摩托車,修一修換幾個零件又能在路上 跑 "。難道那樣不好嗎?廣州市有幾個人能像你林樹森那樣坐著免費豪華車,每月領著上萬元高薪呢?就那樣你還對摩托車看不慣、欲捏死之而後快,另一方面部分所謂公務摩托車不在取締範圍內,你公務可從用,老百姓就不可以用,那不是騎在老百姓頭上拉屎拉尿嗎?這是典型的階級壓迫。如果政府是通過民主的方式,如交由市人大討論等,這還罷了,但市政府只是用強權的方式,強制人民不准用摩托車,那你這個政府不成了惡霸政府了嗎?林樹森口口口聲聲要將廣州建成"國際化大 都市",以這種惡霸思維來建國際化大都市,簡直是 痴人說夢。現在的國際化大都市,如倫敦、香港、臺北、紐約、東京等,有禁 止摩托車的嗎?沒有!在倫敦駕駛摩托車就不用駕駛執照。我們不是反對淘汰舊車,不汰舊何以換新?但你得讓人換啊。
三、強收微型汽車內環路費、郊區摩托車市區橋費,而不准其使用。現在廣州1000cc以下的微型車和1000cc麼上的小車一樣市區的路橋年票都是980元,但微型車卻不能行走主幹道東風路和幾十公里的內環路,郊區摩托車和市區摩托車一樣要交八橋一隧年票180元,但郊區摩托車只能在晚上7點至早上7點才能進城,這樣收了你的路橋費,又不讓你使用。有司機說古時候土匪收了買路錢還讓你過去,現在政府收了買路錢你還過不去。政府憑什麼能白收錢?就憑強權,就憑國家暴力,如果有個人以暴力佔有別人的錢財,那就犯了搶卻罪,現在市政府強佔人錢財,算什麼呢?路橋的建設用的是誰的錢呢?是政府的錢嗎?不!是人民的錢。對此交警大隊的解釋是:近來,內環路的車速有減慢跡象。就憑"跡象"二字就剝奪了公民的權利(此措施是2002年實行,但2003年收費仍是未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有歧視微型車、郊區摩托車這一條嗎?
四、擅設上崗證、向弱勢群體開刀。廣州勞動和社會任障局拋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0年發布的 <<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擅自規寶一大堆只需簡單技能的工種要持證上崗,如公廁管理、廢品回收、書報攤點、縫補維修、電器修理 、 車輛保管等等,將政府的職能作無限延申,將本來<<勞動法>>規定的技術工種變為所有工種,對企業自主管理的職能強行干涉,這是進步還是倒退?政府的動機真是為了提高服務素質嗎?如果政府只收2元錢工本費,就行使政府職能,向從業人員傳 授<<公廁管理學>>,大家會相信你們是想來真的。但實際情況是一個證要辦下來 所費不菲啊。以廣州王府井百貨大樓為例,一個<<中級售貨員上崗證>>辦證費為330 元。 你一個網罩下來,那就上百萬人,那是多少個億?這些人收入大多不過千元,向他們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你們保障的是什麼?你們憑什麼這樣做?不就是憑 手裡的行政權力也就是國家暴力嗎?餵!廣州的人大代表們,你們醒醒吧!不要再做"植物人 "、"隱形人"了。
廣州有官員曾說:"非典不可怕,可怕的是傳媒"。看看林市長是如何對待傳媒的,在一次電祝直播的記者會上,林市長多次說:"你們傳媒在那裡炒"。2003年1月在記者會上因一名香港記者一句插問,他竟發火斥喝:"現在輪不到你發言,你別把你香港傳媒的那種做法拿到這裡,這是省政府迎賓廳!"即使記者有錯,但作為一個地方首長能這樣對待記者嗎?國際化大都市的市長就這樣?去年年底非典爆發於廣東,二月份廣州已出現許多患者,據<<羊城晚報>>2003年5月10日報導,2月27日廣州有11位好朋友因一起吃飯互染非典,到醫院醫生診斷為感冒,因多日高燒不退到各大醫院要求住院,均被以床位不定為由拒絕,到傳染病院也被拒絕,最後說歹說才得住院。為什麼連病人都覺得自己是非典病徵,而醫生卻診斷不出?要求住院卻被拒絕,試想這十一個人在那段時間會感染多少人?非典不就是這樣迅速傳播開的嗎?林市長作為廣州的第一把手,在次防疫工作中的所作所為和應負的責任不就很清楚了嗎?
政府很大一部分職能就是物業公司的職能,人民才是業主,國家是人民的國家, 政府應最大限度地發揮民主的功能,而不應只用強權、高壓的手段去對待人民,廣州市 政府的施政就是濫用行政強制力。林樹森一人坐遍市長、市委書記、人大主任幾把高椅,真可謂中國特色的奇蹟,董建華就沒有辦法既做特首、又做立法會主席。這樣我們這些小百姓想改變這些"惡政"就更是難比登天,只好向胡主席、溫總理、吳委員長求助了。
回想林市長的前任黎子流市長,任內沒有一項難為市民的政策,上任伊始即宣布自行車可帶小孩,可見其對廣州人民的感情是發自內心的,對比林樹森反差何其大。
E-Mail:fangda398@hotmail.com
本信已郵寄給三位領導人,不知能否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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