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君:顛覆無罪、民主有理 ----駁中共指控愛國民主人士有罪書
致尊敬的中共法官和檢察官們:
本人清水君,大中華國民,自知從事愛國民主事業以來,會隨時隨地失蹤或被中共獨裁集團以[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逮捕,如果它們肯公開指控審判而不是秘密處決的話,清水君謹此預先立下答辯書,乃為節約先生們的判罪時間,不必故作公平審慎之狀拖延再三。
首先聲明,清水君對於[有目的有計畫有組織]地預謀及策劃實施[顛覆政權]一事坦然承認,但絕非要顛覆[國家政權],而是[中共獨裁政權]!
所謂有目的,即實現中華民主、推翻獨裁製度、建立大中華民主聯盟的理想;
所謂有計畫,乃清水君有詳細的宣傳、組織及行動文案,包括實現民主的三大階段、治國綱領等;
所謂有組織,是清水君發起組織中華愛國民主黨,建立愛民黨總部機構及海內外各地工作委員會及辦事處,籌備中華愛國民主基地等等。
這些都是眾所周知的事實,雖然是獨裁集團所指控的罪過,卻是清水君的光榮。
因此,清水君對以上事實,不但不予以否認,反而驕傲地願意承認。
但,清水君承認以上事實,並非等於承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因為----清水君要顛覆的是[中共獨裁政權],這個政權,當年是在前蘇聯罪惡外國勢力的操縱下,以武裝暴力非法地推翻了孫中山先生所建立的中華民國,利用蔣介石委員長帶領國民浴血奮戰抗日8年之機,趁人之危篡奪了政權!這個政權,50多年以來從未就任何國家大事舉行過全民公投,從未就任何國家領導人及地方領導人的職務舉行合法選舉,也就是說,這個政權,50多年來,除了使用槍桿子和坦克監獄的威脅迫害,從未獲得過國民的正式承認與合法任命。
換句話說,中共這50多年的政權,不是符合法理的國家政權,不是國民選舉授權的政權,不是一個能夠保障國家利益和國民福祉的政權,充其量,這只是一個由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為家長、政治局常委會少數幾人為成員的私有政權,也就是一個以槍桿子為支柱的軍閥政權,是一個用刺刀和鐐銬作為統治工具的恐怖政權、是一個罪惡纍纍有無數禍國殃民罪行前科的帶有黑社會犯罪組織性質的破壞性政權!
這樣一個政權,曾經以[中華蘇維埃]製造分裂祖國的[兩個中國],曾經接受外國敵對勢力(前蘇聯)的資助和指示破壞國民政府的經濟建設與軍事統一,曾經與日本帝國主義侵華勢力相勾結出賣中華利益(如中共高幹潘漢年奉命與東條英機勾結,擔任日本特務蒐集國民政府抗日情報),先後出賣外蒙古省、出賣了黑龍江流域、江東64屯、新疆邊境、西藏邊境、雲南廣西邊境等等共達500多萬平方公里的國土!甚至,造成今天台海兩岸分裂的罪魁禍首,仍然是這個偽政權,如果沒有這個政權,臺灣不會分裂、釣魚島不會任日本鬼子蹂躪!事實上,臺灣今日的台獨勢力,也發源於當年的中共臺灣共產黨(如李登輝曾經是中共臺灣共產黨的骨幹)勢力!
一言以概之:這是一個完全不合法的偽政權!
請問尊敬的中共法官與檢察官先生,請問代表獨裁集團指控清水君或任何愛國民主同仁的所謂[公訴人]先生:
對於這樣一個禍國殃民的偽政權,為什麼不應該被推翻?
請給我一個偽政權不應該被推翻的理由!
如果說[顛覆國家政權]是一種罪過,那麼,[顛覆偽國家政權]就是一種撥亂反正的功德,就不應該被追究!
清水君必須珍重聲明:清水君和同仁們所要顛覆的是[中共獨裁政權],而[中共獨裁政權]不僅不等同於[國家政權],甚至從本質上是與中華民族的[國家政權]針鋒相對的,屬從根本上違背中華民族利益的[偽國家政權]!
如果要維護中華民族的[國家政權],就應該回覆法統,舉行全民選舉,讓國民自由選擇各地及國家的領導人,這樣的政權,才是一個合法的[國家政權]!自始至終,清水君從來沒有打算[顛覆國家政權],從來不曾設想分裂中華領土、破壞中華利益,何罪之有?
如果說,[惡法也是法],你們認為中共獨裁集團已經掌握國家機器,可以用這種偽政權的偽法律來判決清水君和一切愛國民主同仁為罪人,那麼,我也可以以你們的偽政權的偽法律來挑戰你們!
正如你們所說:判決罪行的依據是主觀與客觀,那麼,主觀上你們是否有證據認為清水君是要破壞中華民族的國家政權?難道你們看不出如果能夠實現清水君的主觀願望,我們的中華民族會有怎樣巨大的進步與發展嗎?客觀上你們是否有證據證明清水君的言行造成分裂國家、出賣民族利益、影響國民對祖國的熱愛呢?
你們一定會繼續反駁說:至少清水君的組織會影響社會安定?
那麼清水君要反駁說:你們如何能夠證明清水君及愛國民主黨已經影響了社會安定?這種影響是多大的力度與深度?
即使你們也應該知道,到底影響中華民族安定的組織和罪人是誰?
很明顯,是中共獨裁集團與其領導人!
如果要維護中華民族的安定團結,當初中共就不應該勾結前蘇聯,到處發動農民暴動,發動城市革命、發動工人罷工、發動商人罷市,更不應該拒絕接受軍事整編,跑到山上當山賊土匪到處殺人放火,更不消說建立偽[中華蘇維埃],破壞國家統一,也不必流竄到陝西,躲到大後方舒服地種植鴉片販賣毒品走私軍火私印法幣,對日本[游而不擊]甚至感激鬼子的侵略!
如果要維護中華民族的安定團結,後來中共就應該放棄武力參加國會選舉,而不是採取暴力手法篡奪國民政府的合法政權,更不應該在篡奪政權前搞什麼紅區肅反(如AB團)、白區殺人(如上海滅門慘案)、延安整風、長春兵不血刃(圍殺20萬市民),之後到處發動大運動,什麼三反五反,什麼打右派下牛棚,什麼大煉鋼鐵大躍進,什麼拉一派打一派搞武鬥,什麼知青下鄉扎根邊疆,什麼文化大革命,什麼反擊資產階級自由化,什麼89天安門坦克機槍對市民學生[平暴],什麼三講三代表鎮壓法輪功中功,什麼網路封鎖大行動……
自從中共誕生以來,中華民族什麼時候有過真正的[安定團結]了?
沒有!
那麼,請問這個所謂的[安定團結]到底是什麼人的[安定團結]?
顯然不是中華民族的安定團結,這個安定團結,是屬於中共獨裁集團的!
君如不信,試舉兩例:
1958年因為中共的大躍進運動和拒絕放糧的政策,導致餓死3800萬人口的吉尼斯世界記錄,那時中華民族是動盪和災難中,然而中共的獨裁分子們,仍然[安定團結]皮毛無損!
近年來獨裁集團對法輪功國民們的迫害殘酷無情,酷刑虐待、強姦凌辱、人格折磨、信仰摧殘、經濟斷絕、工作刁難、家屬牽連……多少國民兄弟在痛苦中呻吟、多少國民姐妹在屈辱中堅忍!而中共的獨裁分子們,仍然[安定團結]滿面春風!
如果說今天的中國社會動盪、道德墮落,誰不知道都是因獨裁集團而起?
如果說今天的中國不能[安定團結],到處充滿了危險的氣息,到處是利益被剝奪的農民們的憤怒、下崗工人的遊行示威、市民在貧困線上的掙扎求存、失學兒童的眼淚……那麼,這一切,都是誰之過?
不要以為把全國人民的血汗堆在深圳、上海、北京,就可以烘托出一個[安定團結]的政權來!
不要以為衛星飛船可以上天、導彈可以打到美國、10億美金專機可以浪費、反貪污殺幾個蒼蠅就可以製造出[安定團結]的假象!
今日的中國社會,製造分裂和動盪的唯一罪魁禍首,就是中共獨裁集團!而不是清水君,不是愛國民主黨,不是任何其它人或愛國民主組織!
一個有序的社會,必須是一個民主的社會,必須是一個自由的社會,必須是一個最大限度能夠凝聚共識、表達民意、團結力量、維護國民、對抗外敵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才是一個真正的[安定團結]的社會,建立在這樣一個社會上的政權,才是合法的政權,才是能夠代表國家民族利益的[國家政權]!
況且,即使以獨裁集團所制定的國家最高法律來衡量,清水君也是無罪的!
根據獨裁集團的[憲法],任何國民都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那麼,清水君發表文章,呼籲愛國民主,發起維護國家民族利益的中華愛國民主黨,又何曾違背了憲法的精神?何曾有罪?
中共獨裁政權,一向強姦民意,盜用國家機器,冒充[國家政權],指定人民代表和政黨代表,肆意任免官員,包括你們這些所謂尊貴的司法人員,隨時都會被獨裁分子任免定罪,那麼,這樣的中共獨裁政權,是一個充滿了邪惡的政權,是一個充滿了罪惡前科的黑社會集團,推翻這樣的政權,還國家政權的真正面貌,是每個中華國民的崇高使命與歷史責任!
如果要追究真正的[顛覆國家政權]的罪魁禍首,請我們來指控中共獨裁集團;
如果要追究真正的破壞國家統一國民團結的凶手,請我們來指控中共獨裁集團!
無論你們怎樣來判決我的罪,清水君都是無辜的!因為,清水君很清楚你們也沒有屬於你們的思想自由,你們的良心與司法的正義,都是被獨裁集團所劫持綁架!
在你們所同情清水君肉體被捕入獄的時候,清水君也同情你們在靈魂上的被捕入獄!
如果以罪惡來審判清白,那麼,這個判決,是對於清白者的無限榮光與最高敬禮!
如果你們定義清水君為[顛覆中共獨裁政權]並以此判罪,清水君可以接受判決;如果你們以[顛覆國家政權]來判罪,清水君永遠不會認罪,會永無停止上訴之日!
當然,你們或許不得不,根據作賊心虛的某些獨裁分子的意圖,直接對清水君和任何愛國民主同仁進行肉體毀滅,那麼,這一份答辯書,或許永遠派不上用途!
但是,所有的獨裁分子和打手們請切記:
國民,不會永遠被矇蔽;真理,不會永遠被扼殺!
正義的審判,將很快到來,你們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會在正義的法庭上,成為呈堂的證供!
中華民族的正義之劍,離你們的喉嚨,越來越近,目前只有0.01公分的距離!
如果你們今天不能夠將功贖罪懸崖勒馬的話,你們未來必將在國民們的怒火中被埋葬!
-----大中華國民:清水君(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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