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助理國務卿克瑞納稱美國公民李祥春「必須得到釋放」
美國國務院3月31日公布了2002年年度人權報告,並就此舉行了新聞發布會。負責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的助理國務卿洛內.克瑞納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表講話。助理國務卿克瑞納在新聞發布會上被記者問及法輪功學員、美國公民李祥春被中國政府關押事件,克瑞納表示「我們對這件事極為不高興」,並說「我們認為他必須得到釋放。」克瑞納表示,對於美國的在全球範圍內結束虐待的努力,國務院這份2002年的人權活動報告起指導性作用。美國人權報告被稱作「結束虐待的指南」。在國會規定的年度人權報告發表後,克瑞納在新聞發布會上列舉了一些事例,其中提到「在中國,政治、宗教自由以及囚禁異見人士兩方面存在嚴重人權侵害。但在中國國內同樣有不斷高漲的壓力要求政治改革,〔美國〕除了支持中國境外的異見人士之外,這是布希行政當局首次支持在中國試圖推進這類改革的人士。」
克瑞納補充說,鼓勵民主和人權不是美國的獨家許可權,他指出去年十一月在漢城舉行的「民主社會」會議肯定了民主是打擊恐怖主義的最佳武器。
以下譯自國務院公布的克瑞納新聞發言稿內容的問答部分: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辦公室
2003年3月31日准予公開發表的新聞簡報
助理國務卿洛內 W.克瑞納於國務院2002年人權活動國家報告新聞發布會
…
問: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有關信息自由。我們是否認為人權報告也應包括這項內容?例如中國仍然不讓世界衛生組織派遣調查小組前往非典型性肺炎的起源地廣東省。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我們知道一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最近被判處三年徒刑,根據來自中國政府的中文報導,看上去他的案件涉及試圖突破這種信息封鎖。對此案我們有何評論?
助理國務卿克瑞納:是的,第一個問題,我們已盡力通過人權報告表明這種信息自由的問題,尤其是存在這個問題的地方,例如在某些國家有網路封鎖。當然,我們在所有的人權報告中都指出新聞自由的問題。
關於您談到的查爾斯-李一案,我們顯然在譴責。我們對這件事極為不高興,我和其他官員已向中國政府指出這一點。我們認為他必須得到釋放。
國務院2002年人權活動國家報告可通過網址 http://www.state.gov/g/drl/rls/hrrpt/2002查閱。
(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項目辦公室發表,網址:http://usinfo.state.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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