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中學生的強姦案看中國社會的道德淪喪
強姦八名女中學生的惡魔呂宗大終被判了死刑,那些助紂為虐的衣冠禽獸也即將受到應有懲罰。但細究案件緣起及其昭示的問題,十分引人深思。呂案發展到如此程度,其中有十幾個關鍵人物:八個公安人員;還有他的四個朋友;而最讓人感意外的,是居然還有三個十三四歲的女孩。呂宗大就是和這16人一起,共同釀出這起人神共憤、天地難容的滔天罪惡。讓人震驚的是,呂作案的過程如此明目張膽;被抓後,竟又有公安局長信用社主任工商分局長之類的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將其弄出;而且,八個受害女孩的家長,無一例外地全被呂的金錢「搞定」。
事實明擺在這裡:呂案知情人,粗略一算便已有幾十個;這麼大的一個董事長進了看守所,知情者肯定遠不止這些。連瀋陽的中學生都知道有個「呂宗大買處」,但這些人竟全都保持了沉默,以至將這驚天孽債隱瞞了兩年之久。以豪氣著稱的東北人,為什麼就沒有一個人肯說句話?呂的錢財再多,也不可能同時「買住」這麼多人的嘴啊。
深思並評說這件事是讓人痛苦。難道這麼多人真的全都失去了支持正義的勇氣?從什麼時候開始,生存環境變得如此可怕?有那麼一剎,我為生活在這樣的時代感到了恥辱。難道現代化的物質生活是要人的道德和正直為代價去換取?
但事實如此難容辯駁,我只好認為:這個時代,已經有太多人失去了最根本最必要的道德感。在他們的辭典裡,諸如正義、公道、同情、博愛、自尊、氣節、堅忍、憤怒……等概念已經不復存在。這樣一來, 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當一些法輪功人乃至其他的一些良心犯在為了他們的信念以及更多的同胞的殘存的善念在遭受迫害時,竟然無人敢為之說話。我們是在放棄說一句公道話的話的權利還是在放棄做人的權利? 我不知道從何時起這個有著五千年古國文明的土地變得如此荒涼和墮落。
本案中有這樣一個細節:「李某中午放學沒有按時回家吃飯,其父找到學校,一個學生提供情況說:早上上學時看到李某被範某等人帶到遼陽『賣處』去了。」
「賣處」,多麼專業的字眼!又是多麼荒唐的字眼!竟然出自這十幾歲的少年之口,這是一群什麼樣的孩子?他們為什麼對同學這樣漠視?為什麼非要等到李父來找才告知情況?他們的老師又到哪裡去了?知不知情?披露呂宗大一案的《遼瀋晚報》的另一則新聞同樣讓人心口發堵:因為擔心女友和異性交往,一個叫楊東的青年用一把小鎖頭將女友的下體鎖住,直到他被當地公安機關抓住,才將鑰匙交出……
面對這些令人髮指的件件罪惡和人們的冷漠, 我無法接受,也難以想像。另外, 呂宗大一 案還包含更多讓人擔憂的內容,有幾千萬資產的董事長,肯定算是當地的「頭面人物」。但這樣的「頭面人物」本人及其周圍竟然是這樣的社會渣滓,真讓人不寒而慄。呂宗大案件,給教育工作者,給法律工作者,給社會工作者,給全社會都提出了刻不容緩、必須重視的問題:該怎麼樣找回業已失落的道德觀念?(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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