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逾五萬名兒童被外國家庭收養

中央社臺北十九日電 中國大陸民政部官員指出,中國大陸與十五個國家建立跨國收養關係,從一九九二年至今,被國外家庭撫養、安置的大陸棄嬰和孤殘兒童累計達五萬多人。

大陸「二十一世紀經濟導報」報導,大陸兒童福利院共收養五萬名兒童,由於經費緊絀、人滿為患,目前還有十萬多名兒童在外流浪。

據北京中國收養中心統計,送往外國的大陸兒童超過九成是女嬰,百分之九十以上去美國。

報導引述大陸東南沿海城市兒童福利院長表示,他所在城市人口兩百二十萬人,一年收到棄嬰超過一百名,絕大多數是女嬰,被棄男嬰幾乎都是殘疾或有重病。

中共民政部有關人士說,外國人領養大陸兒童,中國收養中心收取三百六十五美元審核費和兩百美元翻譯費,加上辦理其他手續約八百美元,並向兒童福利院交三千美元贊助費,外國人收養一名大陸小孩約收五千美元,辦齊各項手續所需時間一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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