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公民是人質的主要來源
以前,中美高層官員的會談,談判中美國官員要懇求中國的一項主要內容是讓中國釋放幾個「異議人士」。其中奇怪的是,這些「異議人士」所犯的罪,無非是一個公民在履行中國憲法規定的的應該享有的信仰和社會生活的自由;更奇怪的是,這些「異議人士」幾乎都是中國國籍的公民,而美國官員是在履行美國公民的要求去替這些中國人懇求自由。
中國當政者拿中國公民做人質,這種人質的來源可謂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特別是社會矛盾越來越激化的今天,「異議人士」更會像雨後春筍一樣的多。但是,許多有思想有魄力的社會活動家,一旦離開了中國,就像被拔了根一樣,流放就等於宣判他們社會活動的極刑;還有一些是曾經忠誠於黨的死諫者,現在倒好,這些人統統都真的發揮了余熱,成了有談判價值的搖錢樹。
然而,物以稀為貴,招以奇為重。多次重複使用國產的人質,可能美國也已經有抗藥性了、不太買帳了。最近,被譽為排名第一號的人質徐文立先生獲釋,就標誌著人質外交籌碼已經用到了極限,也就是說,中國當政者不得不已經出掉了一張王牌。
前不久,中國政府誘捕了楊建利,綁架了王炳章;這些動作,可能就是在為人質外交補牌:尋找有份量的人質。
2.外國公民是人質的新動向
說楊建利被引誘招騙、王炳章被內外線聯合綁架,都沒有什麼奇怪。但是,引起美國媒體普遍重視的美籍華人練法輪功的李祥春被抓卻是罕見的事。人質也已經從原來清一色的中國公民注入了美國公民這一新血。
以前,抓到練法輪功的美國人,中國當政者會把他們在24小時內遞解出境,也懶得向美國駐中國使館報備。這一次,據報導,李祥春是2003年1月22日在廣州下飛機就被抓,兩天後押至李祥春的家鄉江蘇揚州,而美國領館是被中國方面通知才知道的。看這架式,抓李祥春像是有備而為,而且在短期內也不準備釋放李祥春。而美國要求中國釋放李祥春的代價,可能也會比以往釋放中國公民人質要大得多。
3.江澤民在美國被起訴有關
筆者以為,美國公民李祥春被抓去作為人質籌碼,也可能與江澤民最近在美國被法輪功以「群體滅絕罪」起訴一案有關。此案將在三月份正式審理,如果此案被判決成立,因為「群體滅絕罪」這一國際法中的特殊罪名,就是國家主席也沒有豁免權,國際警察就可以把江澤民逮捕歸案。所以中國政府,尤其是江澤民特別地害怕,抓個美國人作為人質可能是一出無奈的險招。
也許,抓個美國人作為人質意在要挾美國政府阻止「群體滅絕罪」起訴案的進行,但是,美國三權分立,司法系統是獨立的,這注定了中國政府的企圖不會得逞。
中共人質外交中人質已經不再只是中國公民了,這將是2003年中美關係史上一件劃時代的大事。(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鐘時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