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人質外交丟人
美國國會議員呼籲中國釋放楊建利等更多的政治犯。《華盛頓郵報》引述北京外交人士的說,中國政府正在考慮滿足美國提出的釋放政治犯的部分要求,原因是釋放持不同政見者相對來說比較容易顯示出北京願意改善美國和中國的雙邊關係。這位外交人士說:「他們(中國政府)不願意,同時也不可能在人權問題上做出真正的,可以明顯看出來的讓步。例如允許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實行法制,以及重新考慮西藏地位等,因此北京轉向美方提供的政治犯名單……在和美國打交道的時候,釋放政治犯的做法特別有效,可以明顯改善兩國的雙邊關係」。
中共近十幾年來玩上了「人質外交」的遊戲,玩得津津有味孜孜不倦出神入化。為了緩和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的責難,表示「俺家」的人權狀態正在改善,或者為了在重大國際政治活動上,達到有利於自身的眼前利益,陸續釋放一些政治犯良心犯,這已成為大家長手中對付美國的一張常打的牌。著名的有:九七年江澤民訪美後,為了表示與美國修好,釋放了魏京生;九八年克林頓回訪中國大陸前,釋放了王丹;為了獲得申奧成功和順利加入WTO,釋放了李少民、高瞻;在美中峰會前夕,釋放了被長期監禁的西藏尼姑阿旺桑珠;最近中國人權對話之後,釋放了徐文立……。
或許這種人質外交確實獲得了一些好處,取得了暫時的勝利,卻是極其短視的、得不償失的、下流無恥讓世界瞧不起的,這種捉捉放放,視法律為兒戲,嚴重敗壞一個國家的形象,尤其玷污它自稱的「法治」形象。
中東的流氓國家往往以扣押美國人質來作要挾,我們的大家長卻把家庭成員當人質,例如在撞機事件後,被扣押的美國EP--3偵察機的人員十天就放了,卻把同為炎黃子孫的高瞻、李少民扣了好幾個月作為談判的籌碼,結果他們要靠美國的壓力才能獲得自由。這等於把自己國家的老百姓綁架起來,做為人質,然後向西方國家討價還價,價錢滿意就放人,這是一種典型的流氓行為和強盜邏輯。
有人說,反正這些人質都是「罪犯」,拿來換點好處,何樂不為?老梟曰:既使是罪犯,一個負責任的國家,也是不允許拿來作交易的,這裡涉及國家尊嚴問題。你按照你制定的國法,說某人是罪犯而判他的刑,他的服刑乃是對你所制定的這部法律的一種落實,你倒好,把這個人從自己的監獄裡提出來,跟洋人去做交易,換點什麼--拿去做了交易的,其實不是這個人,而是你的法律;這裡被顛覆的不是別的什麼東西,正好也是這部法律!也只有毫無法律意識的中共,才會幹這麼愚蠢的事情。
我們常指責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的「人權外交」政策,說他們打著人權幌子謀取政治、經濟、外交上的利益,殊不知人權外交在道義上已佔盡了上風和優勢,是堂堂正正之師、光明正大之旗,中共拿「人質外交」去與之抗衡,誰高尚誰卑鄙,不是一目瞭然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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