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豢養了「延安第一貪」
首先聲明,關於「延安第一貪」這個武斷的封頂來自報上,而報上不知來自何處。如今在一拔就是一窩的情況下,哪一個「蘿蔔」最大還不敢說,筆者這裡以此為題只是借用而已,並不想以此封頂之言來掩蓋什麼。「延安第一貪」名叫鄭大平,永坪鎮油礦管理局所轄豐源實業總公司的副總經理。有關材料介紹說他作風霸道,窮奢極欲,為所欲為。在他的眼裡,公司就是他自己的私人財產,公司的公款想怎麼花就怎麼花。為了使自己的外表盡快地與自己的「地位」相稱,他用公款為自己購買的幾千元一套的衣服就有數十套,昂貴的皮鞋成箱往家裡搬。在他居住的幾孔窯洞裡,光供他使用的物品價值就達48萬元之巨,裝修更是極盡奢華,令人咋舌。平日裡,運輸部裡十幾部高級轎車都坐膩了,他又套取公款為自己買了輛價值百萬元的「奔馳」轎車。為了追逐女人,他可以一擲千金,手機、項鏈、金錶、豪宅和巨款,為博美人一笑,他毫不吝惜。據初步統計,共貪污公款324萬元。
這個「延安第一貪」,是延安市有關部門和主管單位永坪鎮油礦管理局在反腐敗鬥爭中挖出來的嗎?不是。2001年4月25日,鄭大平突然闖進機關辦公大樓裡大喊大叫,指名要找管理局的領導,問為什麼豐源實業總公司總經理調走了,卻不任命他為總經理。他指著局領導的鼻子惡狠狠地說:「你要不答應我的要求,我就把永坪煉油廠給炸了,製造一起震驚全國的爆炸案給你們看看!」他當即打電話叫人盡快準備三口棺材拉到管理局辦公樓下。永坪公安分局得到報告後立刻趕到現場,由於勸阻無效,民警將鄭強行帶離現場,並對其採取了治安留置措施。這一下,群眾開始舉報了,才開始查辦。
2001年4月27日,永坪公安分局以鄭大平涉嫌侵佔犯罪對其立案偵查,最後將偵查結果移交檢察院,把「延安第一貪」挖了出來。這就不能不令人懷疑:如果這「延安第一貪」不是李逵式的人物,暴烈到以炸彈去要官,而是採用當前跑官者普遍所用的那種行之有效的「文攻」方式,來個「糖彈」「肉彈」齊發,情況會如何呢?如果是我們的「延安第一貪」不用炸彈,還能發現得了嗎?
應該是可以發現的,因為此人臭名昭著,人所共知。早在1981年,鄭大平就因妨礙公務犯罪被判三年徒刑,且被單位開除。1986年,他因傷害他人又被判了一年零二個月的徒刑。1987年下半年,刑滿釋放的鄭大平又回到了永坪礦區,但惡性不改,變本加厲。在社會上,不務正業,打架鬥毆;在礦區,他糾集一幫人幾乎壟斷了來煉油廠拉成品油、液化氣的市場,向客戶強行索取好處費。他還公然屢屢向油礦管理局違反規定要平價成品油、液化氣指標,只要達不到目的他就百般辱罵領導,甚至以炸死領導及家人相威脅。
傷透腦筋的礦區領導最後安排鄭大平到礦區就業辦下屬的勞動服務公司工作。在這裡,鄭時常和公司的經理鬧矛盾,沒有幾個回合,公司經理的職位就被鄭大平取而代之了。有關材料還說,他根本不把延長油礦管理局(原延長油礦)的領導放在眼裡,時常為一些瑣事大鬧管理局,甚至持械向局領導要錢、要房,持獵槍威脅煉油廠廠長;2000年管理局成立豐源實業總公司(簡稱豐源公司),將下屬8個勞動服務公司兼併,原公司的領導被分別安排了職務,鄭大平被任命為豐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公司運輸部主任職務,總經理沒當上他甚是惱火,導致了後來以炸彈開路來陞官。好了,無須多說了,誰豢養了「延安第一貪」,已很明白了。此人劣跡斑斑,且又是「二進宮」者,領導難道不知道?他壟斷拉運市場,那市場是領導管還是他管?他「取代」勞動服務公司經理,領導不認可他能「取代」得了?後來他被「任命」為豐源公司副經理,是誰任命的?誰有權任命他?為什麼任命他?當時任命他之前,是他用了炸彈,還是用了「糖彈」和「肉彈?他和領導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是純粹的下級控制上級的關係,還是上下之間有軟有硬、有甜有辣的關係?這一切疑問,有關報導、文章隻字不提。不提不等於沒責任,也不妨礙給類似陝西富平縣的「舞女當法官」、山西絳縣的「文盲、法盲、流氓當院長」的現象再加上一個「地痞當領導」,都不是簡單的問題,上頭都是有責任人的。
近年來,許多關於反貪的文章都有一種怪現象:只說黑蘿蔔不說泥,只說惡狗咬人該打而不說那是誰養的惡狗,好像黑蘿蔔不是從泥里長出來的,惡狗不是由其主人養起來的。結果,黑蘿蔔拔不完,因為拔出一個之後地裡還會長出更多的黑蘿蔔;惡狗總是打不完,因為打了一個之後,喜歡惡狗的主人還會再養出更多的來。防貪反貪,是領導的責任。你手下出了大貪,是因為失職瀆職?是因為上下互惠?該承擔什麼責任?凡是不願意這樣大膽追問下去的部門和單位,都應該在他們身上畫一個大大的問號,不能放過。是不是畫這樣的問號並追下去,是識別半反貪和徹底反貪、半反貪和半護貪,甚至真反貪和假反貪的一塊試金石。
(北京青年報蘇中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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