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古文化遺址盜掘案主犯是工商所長

震驚世人的盜挖瓷都龍珠閣御窯長廊古文化遺址案,近日在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主犯竟是工商所的副所長。
  
  經法庭審理查明:今年40歲的朱華明,本是景德鎮市工商局生產資料工商所的副所長,可近年來卻不思進取,總是異想天開,做夢發橫財。他深知龍珠閣底下是古御窯廠遺址,於是與李烈(在逃)、黃小華(在逃)商量挖掘古瓷一事,並商定由朱華明、黃小華、胡文獻出資金,李烈出人力,並找來了瀋國林(在逃)、「毛毛」(在逃)參與作案。
  
  去年3月中旬,李烈等人到龍珠閣附近「踩點」,後確定遺址在中華北路137號的跨世紀網吧下面,由瀋國林從朱華明處拿到5700元,以每月1900元的租金租下該店,由李烈找到被告人葉貴德購買了打地道做木樁的料板,雇了挖煤工王克元、劉愛連、胡百伍、汪洋等人進行挖掘。4月16日凌晨3時,他們被珠山公安局刑偵隊抓獲,並被警方追繳古瓷片8箱。
  
  經法院宣判,朱華明犯盜掘文化遺址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葉貴德犯盜掘文化遺址罪,判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5000元。王克元、胡百伍、汪洋、劉愛連均被判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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