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教會四教徒被判無罪卻進勞教所

中國華南教會再審案中被當庭釋放的四名教徒在獲釋當天晚上收到公安局簽發的勞動教養三年的通知書。其中一人原先被判兩年,現在被無罪釋放後再投入勞教三年反而比原先多關一年。

據美國之音12日報導,宗教人權組織呼籲國際社會繼續關注這些要對刑訊逼供的公安人員進行起訴而被勞教的女教友,還她們以清白。

原中國家庭教會傳道人傅希秋說,根據他從中國大陸得到的消息,10月10日在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的華南教會案中,被當庭釋放的向鳳平、孟喜存、李應平、劉先枝,前腳出了監獄的大門,後腳又進了勞教所。

傅希秋說:「她們因為在監獄審訊過程中受到了非常殘酷的折磨,所以她們釋放後表示要對荊門市公安局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訴訟。結果晚上的時候這四位收到了荊門市公安局簽發的勞動教養三年的通知書。」

傅希秋說,這四位女教徒原先分別被判兩年到十二年。被判兩年的劉先枝無罪釋放後,現在進勞教所反而比原先還要多關一年。傅希秋說,她們在關押期間身體上和精神上都受到非常殘酷的虐待。管教人員為了讓她們承認跟原先被判死刑的龔聖亮牧師發生過性關係,對她們進行了刑訊逼供,包括電警棍全身燒烤,使用背銬等酷刑,還有性虐待和性侵犯。

傅希秋說,公安人員是為了逃避可能被起訴的罪名而把她們投入勞教所的。傅希秋說:「四位女性徒本身已經傷痕纍纍的,她們有完全的理由要對這些對她們刑訊逼供的司法干警進行行政訴訟。很明顯的一個理由,為什麼他們剛被法庭無罪釋放又被抓去勞改呢?就是因為這些本來應該被繩之以法的這些公安人員搶先行動,把他們送去勞動教養。」

*製造冤假錯案是北京慣用手法*

總部在紐約的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主席李世雄說,製造冤假錯案是北京維護政權的法寶之一,還有精神病院、失蹤、失業等等一系列手段,最後的方式是剝奪生命。

原在北京市委黨校擔任英語教師的傅希秋於1992年在北京建立家庭教會。1996年他與太太曾被公安局以非法傳教為名投入監獄兩個月。他於1997年來美國。現在他專門從事保護中國家庭教會信仰自由的活動。他把華南教會案通報了美國的行政當局和國會,包括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國會中國委員會和一些關注中國宗教問題的議員。在這一案子中,家庭教會牧師龔聖亮等5人被判死刑和死緩,其他12人分別被判二至十八年不等。

在國際社會的廣泛呼籲和壓力下,特別是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即將訪美前夕,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一案子進行了重審,所有17人的刑期全部改輕。傅希秋認為,四位教徒被送進勞教所是荊門市公安人員藐視法律,利用自己的權利來逃避他們應該受的法律制裁的行為。傅希秋希望對她們遭遇的報導和呼籲能夠還她們一個清白,並呼籲國際社會和有良心的正義人士繼續關注她們。

(VOA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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