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總是說,現在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對於這種說法,我一直持懷疑態度。的確,在涉及幹部公款吃喝、公費旅遊、包「二奶」、養「小蜜」等一類事上,「法」確實難依,確實難嚴。但是,如果一般老百姓做出越軌的行為呢?我們的執法機關哪一次不是雷厲風行,誰說我們的執法機關執法不嚴!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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