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消息說,在國家領導人的指示下,稅務部門調查了去年《亞洲華爾街日報》評出 的「中國十大富豪」,結果,幾乎沒有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原因是他們把個人收入都合到工廠裡了,公司是自己的,個人用的工資都在工廠稅前列支了。有關統計表明,在我國8萬億人民幣的居民儲蓄中,80%屬於不到20%的人所有,而這20%的人口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還不及總量的10%。北京市地稅局的消息說,9成以上的個人所得稅來自於薪資階層。
在中國,財富的過度集中已令許多人不快。現在,從對劉曉慶的聲討中不難看出,不愉快幾乎變成了憤怒。「富豪為什麼不納稅」成為一大新聞熱點,這其中摻雜著更多的對非誠實致富者的聲討。由於社會各利益主體之間收入差距過分懸殊,矛盾日益增多,危害顯而易見。如果多數人創造的社會財富可以被少數人通過不法手段輕鬆攫取,而我們的社會對這種已知的錯誤一味妥協,必然導致大眾普遍懷疑自己恪守的致富理念,從而助長無責任化傾向和信任危機,社會公正和法律秩序將受到戕害,這無疑是一場社會災難。所以,加強課徵富人的稅,應該不僅僅是稅制層面上的進步,而且是對社會利益格局進行調整的一種有效手段。
現在的富人漏稅現象,是制度漏洞的必然產物。由於沒有規定個人申報義務,而分項納稅制對個人收入難以綜合計量與綜合監控,偷稅漏稅不可避免。此外,薪資階層之所以成為納稅主體,也與稅法規定的一般薪資階層所得額扣除部分過低有關。窮者越窮,富者越富。個人所得稅沒有在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上發揮作用,這是因為我們的征管觀念和手段沒有跟上,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
比劉曉慶更可怕的當然不僅僅是富人不納稅,更值得我們去拷問的是制度在執行上的缺席和彈性空間的過大。目前在中國,逃稅並非富人們的「專長」,而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而當偷逃稅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單靠強制性的查稅力量就根本無法根治,而應當從更廣泛和深入的層面去尋找原因:一是社會轉型期權力市場化導致的灰色收入太多,那些人根本不敢交稅;二是權力市場化導致的企業「攻官」成本(含正常審批和非正常的腐敗)太高,這邊的損失那邊補,人們交了許多額外的「稅負」,就從逃避正稅中彌補損失。很顯然,劉曉慶和其他富人們之所以能夠屢屢偷稅成功,與中國的政治文化土壤是分不開的。
金羊網-新快報 /彭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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