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透視中國貪官外逃現象
大陸黨刊「半月談」的報導:「撈了就跑,跑了就了。」最近幾年,國內以及某些外派機構官員腐敗犯罪後,為逃避打擊,往往攜卷巨款潛逃海外,「誓將去汝,適彼樂土」。職務犯罪嫌疑人負案外逃的增多,構成當前經濟犯罪和腐敗現象的新動向。海外追逃,也因此成為共和國反腐敗鬥爭的一個重要行動。
外逃貪官人數不斷攀升
去年,一場聲勢浩大的追逃專項大行動舉世矚目。當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追捕在逃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的戰鬥,一張天羅地網迅速鋪開。新華社當天播發的一條相關消息通過海內外媒體迅即傳開,其中首次披露的一個關鍵數字一下子攫住了人們的神經元: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潛逃出境,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使一些國有公司、企業難以為繼,社會危害十分嚴重。」
這場艱苦卓絕的追逃專項戰鬥持續了8個月,戰績可圈可點,但追逃仍然任重道遠。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一位辦案人員日前對本刊記者說:「從近年檢察機關的辦案情況看,每年都會有一定數量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境外、國外,目前抓回來的確實太少了,抓回來的和逃出去的幾乎不成比例。」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大法官劉家琛坦承:目前一些貪污、賄賂等腐敗犯罪份子作案後潛逃國外,這種攜款外逃給案件偵破和審判帶來諸多困難,當前的反腐敗鬥爭面臨嚴重挑戰。
外逃貪官多數來自金融系統與國有企業
據國家反貪總局一位人士透露,貪官外逃攜卷的錢款不斷攀升,涉案案值比1995年前大大增加,貪污上百萬元、挪用上千萬元的大案屢見不鮮。目前職務犯罪大多為受賄犯罪,而貪污、挪用公款型的外逃犯罪嫌疑人所佔比例相對較高。這類犯罪由於證據容易收集到位,犯罪嫌疑人往往迫於檢察機關已經掌握其犯罪證據而潛逃;而受賄犯罪大多屬於「一對一」,證據不易獲取,犯罪嫌疑人存有僥倖心理。
這位人士透露,「外逃人員中,在金融系統任職的比較多一些,國有公司、企業的經理、董事,以及具體接觸、管理錢財的財務人員、營銷人員也較多。」記者從部分省、市、自治區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查結或在查的一例例外逃個案以及其他媒體的零星披露中,初步印證了這一判斷。
案情顯示,國內一些金融部門堪稱貪官外逃事件的頭號重災區。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的三任負責人許國俊、余振東、許超凡盜用4.83億元後,分別遠遁海外。
國有企業是貪官外逃的又一重災區。2001年被北京市檢察機關立案的120餘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為國有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財會人員。國有控股的西安市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汽車部經理周長青,曾16次赴澳門豪賭,賭光了4800多萬元公款後,持假名為「李志明」的護照,在廣州白雲機場出境,經由香港轉法國,再由法國逃至南美的厄瓜多。由於語言不通,生活無著,他被抓獲時已經幾乎身無分文。去年1月10日,這個曾經有突出貢獻的企業經營者在西安被依法執行槍決,賭掉了自己的人生。
據記者多方探詢瞭解,全國各地近年也都不時傳出某某國企老總亡命天涯不知所終的案件。僅以雲南省為例,昆明捲煙廠原廠長陳傳柏貪污1600多萬元後逃匿海外;前幾年,雲南紅塔集團原董事長褚時健貪污案發後,企圖逃往越南時,被我邊防檢查站截獲。
「三十六計,走為上」,但逃往海外,沒有一大筆錢財做後盾無疑寸步難行。貪官外逃多發區集中在跟金錢和國有資產打交道的金融系統和國有企業,實非偶然。
值得關注的是,個別黨政機關部門的腐敗官員,乃至級別較高的領導幹部,這兩年也開始或明或暗地匯入了海外潛逃的逆流。
遠華大案案發之初,中央專案組進駐廈門,索取、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500多萬元的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就持因私護照,攜妻倉皇出逃澳大利亞,後於2000年1月21日歸案。
今年6月14日,《南方週末》在頭版詳細報導了河南兩位廳局級高官在短短一年間相繼出逃的經過。這兩位廳級官員,一個是攜情婦跑到紐西蘭的程三昌,出逃前官銜是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長(曾任漯河市市委書記);另一個是前不久出走美國的河南省菸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
記者最近還從貴州省有關部門獲悉:任貴州省交通廳廳長、省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董事長的盧萬里,因涉嫌將大量公路工程私下交授其親屬開辦的多家「空殼公司」承建,從中非法套取巨額工程款而逃亡海外。
這類外逃高官神通廣大,有些迄今下落不明,尚未被抓捕歸案。一位長期研究高官犯罪心理的學者發現:在高級別的官員中,雖未外逃,但有過外逃動機,做著外逃準備的並非極個別。像成克傑非法聚斂幾千萬元巨額贓款,大都轉移到香港情婦的名下或存在境外銀行裡,夢想著有朝一日境外置業,周遊列國,與情婦沉湎於另一種「溫柔富貴鄉」。再如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東窗事發後,辦案人員發現他私藏5本外國護照,伺機外逃。
精心策劃外逃之路
與那些驚弓之鳥般的被迫外逃者相比,這些身份體面的高官和腰纏萬貫的國企老總,攜款外逃行為更多地帶有主動性、從容性和計畫性。他們不是等到風聲鶴唳案發後才去「臨時抱佛腳」落荒而逃,而是很早就蓄意瞄準西方花花世界,做好了人財物以及心理上的充分準備,設計出合家「遠走高飛」的分步驟計畫。
這種分步走總是大體循著如下軌跡:創造種種「合理」名目,先將妻子兒女弄出去做接應,同時「暗渡陳倉」,將巨額不法資產轉移出境;解決了這些「後顧之憂」後,貪官自己則暫時留在國內以掩人耳目,靜觀時變;一有風吹草動,便能迅即抽身外逃,溜之大吉。
溫州市鹿城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王天義號稱「浙江第一貪」,沒有他的「貪」字當頭,其妻子和小孩焉能悠然定居在國外?「武漢第一貪」--武漢市原建委主任張克孝,策劃妻子先期出逃。藍甫為給在澳大利亞上學的兒子買別墅,向賴昌星一次索賄30萬澳元給兒子匯去。眼看就要落馬時,他本人立即倉皇出逃澳洲。
蔣基芳的出逃很能說明問題。今年4月,蔣基芳正在國家菸草專賣局黨校參加廳級幹部培訓學習,突然中斷學習返回鄭州,稍作停留後,便從上海秘密離境。據媒體報導,蔣基芳的經濟問題近期被群眾舉報後,引起紀檢部門注意,蔣在嗅到「風聲不對」後,不露痕跡地投奔到早已定居美國的妻子和一雙兒女身旁。
為了最終異國夢圓,某些貪官可謂費盡心機,不惜付出漫長的期待和曲折的運作。新華社駐倫敦記者黃興偉調查發現,國內有個別政府官員或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通過送子女到英國留學而將在國內的非法收入轉移到子女在英國的賬戶上,有的甚至在英國置辦房產。這些家長大多是市縣的局級或處級幹部,在國內容易玩弄實權,變本加厲地獲取不義之財。否則,很難想像其子女作為一個外國學生在英國讀完本科,能支付起將近100萬元人民幣的總花費。
這些官員僅僅是為子女深謀遠慮嗎?其實不盡然,有些官員打的是如意算盤:一旦自己翻船落馬或將來退休後,便也爭取出國定居。北京市一位處級幹部將子女送到英國後,自己四處看房,意欲在英國購買兩處房產,以備不時之需。
更有「聰明者」利用關係在境外開設辦事處或分公司,而當事人長期游移於境內外之間,一旦東窗事發,便不再回國。去年5月,身為河南省政府設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長的程三昌便從香港不辭而別,攜巨款和情婦跑到紐西蘭定居。
貪官外逃的四種去向
據記者綜合分析,貪官外逃的去向大體有四類:涉案金額相對小、身份級別相對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國周邊國家,如泰國、緬甸、馬來西亞、蒙古、俄羅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大多逃往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等;一些直接弄不到去西方大國證件的官員,索性先龜縮在非洲、拉美、東歐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國,暫時作為跳板,伺機過渡;另有相當多的外逃者通過我國香港中轉,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區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聯邦所屬國家可以實行「落地簽」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國家。
從國際刑警組織抓捕時反饋的信息來看,有一部分貪官到海外後,拿著人民的血汗錢一擲千金,堂而皇之地過起世外桃源般的富庶生活。
據美國華文報紙《世界日報》載,美國一些會計師對來美居住的某些原中國官員的財產感到瞠目結舌,他們中不少人竟能以一次付清方式購買上百萬美元的房子。現在在洛杉磯經常可以看到不少開超豪華車、珠光寶氣、出手闊綽的中國人,他們的財產很多是不義之財。
陳滿雄和陳秋園夫婦在分別擔任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經理和法人代表期間,通過在某銀寫婊憧頻耐(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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