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投訴最近越來越千奇百怪了。三名男子在南京市某舞廳消費時「找小姐」,覺得要價太高,竟然跑到市消協投訴該舞廳價格欺詐。
7月21日,三名外地男子跑到市消協投訴南京某舞廳收費太高,沒有明碼標價,要求消協替他們做主。工作人員經詢問後得知,原來他們在舞廳消費時提出「小姐」相陪,舞廳也同意了,然而結賬時,他們發現「價格奇貴」,經與舞廳協商不成,只好乖乖就範。事後,他們越想越不服氣,竟跑到市消協請求維權,理由居然是舞廳沒有明碼標價,標明每位小姐的費用。消協指出「找小姐本身就是錯誤的」。三男居然說「找小姐現在是正常現象」,對工作人員糾纏不休,直到消協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消法不保護他們的權益,三人才悻悻離去。
7月21日,三名外地男子跑到市消協投訴南京某舞廳收費太高,沒有明碼標價,要求消協替他們做主。工作人員經詢問後得知,原來他們在舞廳消費時提出「小姐」相陪,舞廳也同意了,然而結賬時,他們發現「價格奇貴」,經與舞廳協商不成,只好乖乖就範。事後,他們越想越不服氣,竟跑到市消協請求維權,理由居然是舞廳沒有明碼標價,標明每位小姐的費用。消協指出「找小姐本身就是錯誤的」。三男居然說「找小姐現在是正常現象」,對工作人員糾纏不休,直到消協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消法不保護他們的權益,三人才悻悻離去。
南京農業大學經濟學博導張兵先生說,南京夜晚的「舞廳經濟」的發展已形成相當程度的「畸形成分」,甚至有「色情經濟」。對於這些「畸形成分」當然屬於違法範疇。不過,對於「舞廳經濟」中正常消費部分,《消法》、《價格法》如何與之有效銜接,確實是個有意義的,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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