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反恐法案 給政府過大權力
香港立法會週五(7月12日)通過了備受爭議的《反恐條例》,法律界和民主派人士擔憂這條例將損害香港的人權和自由。香港立法會經過兩天共11小時的辯論後,以32票贊成,18票反對三讀通過了《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
這條例賦予香港政府權力凍結或充公被指是恐怖份子的財產,同時,任何人從事恐怖主義活動、為恐怖份子籌集資金、提供武器和招募人員等將被判7至14年徒刑。
一些人權組織批評說,這條例沒有經過廣泛的諮詢,同時政府也可以利用這法例對付異見人士。
他們說,《反恐條例》給香港政府過大的權力。同時,任何人被錯判的話,必須在法庭上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這違反了香港法律的所謂"無罪推定" 精神,意即控方須要證明辯方有罪,否則辯方不可自動被認為有罪。。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說,被錯判的人士可能永不能得到賠償,因為他們必須證明香港政府犯了嚴重錯誤。另一位來自法律界的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指出,怎能期望一個普通人能證明政府翻了嚴重錯誤。
"執法從寬"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早些時候說,這條例名義上是打擊恐怖主義,但它沒有妥善處理人們的權利和自由。
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說,幾乎所有與恐怖主義有關的活動都受到香港現存法律的制裁,並建議香港政府執行《反恐條例》時"執法從寬"。
不過,香港政府反駁說,當局在提出這個法案前已經考慮到不同的觀點,並將在六個月後對《反恐條例》作出檢討。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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