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34歲的法輪功學員在投書中敘述,2000年7月1日,她去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而被抓,警察當眾對她拳打腳踢,將她打得鼻青臉腫,還揪住她的頭髮在地上拖走。隨後又將她送到大興縣一個派出所繼續折磨。
據這位女性描述,半夜時分,幾位警察將她押上汽車,開到一個名叫「大沙坑」的地方,將她推入一個挖好的坑中進行活埋,當埋到只剩下鼻嘴臉的時候,呼吸已很困難,一警察逼問她:「你想不想死?」, 當看到她很堅定時,警察又將她從土中挖出來,拉回原派出所,但仍不准她休息,繼續盤問恫嚇。天亮時,另一班警察,使出更狠毒的一招,放出警犬向她扑抓撕扯。
這位受害者在投書中說,「我只是一個煉功做好人的人,人民警察何以對人民如此慘毒,人性何在?法律何在?」
大興縣公安局政保處的一名處長,24日在電話中顯然沒有否認此案,但拒絕回答記者的任何問題,他稱:「這件事我是不能在電話裡同你說的,你過來我們當面同你說。」
據來自中國各地的消息不斷揭露,大陸各地拘留所、勞教所、洗腦班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大肆使用酷刑,其中包括高壓電擊、竹籤穿指、綁死人床、摩托車拖拉等極其殘忍的手段,現在這位投書者又證實,中國警察甚至用活埋、警犬肆虐法輪功學員,這種恐怖情景,中國人大概只在日本侵華史中聽說過。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6/26/200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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