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的幾年裡,製造黑槍者都是在自家的房子裡無所顧忌地進行,造好的槍支也是在公開的場所販賣。後來這些人開始改變手法。他們把製造場所從地上轉移到了地下,或者在甲地製造,乙地販賣。因此當地人就把他們造槍的地方叫做「地下兵工廠」。
這些所謂的「地下兵工廠」,就是當地農民儲存土豆、蘋果、蘿蔔的地窖。造槍者將非法製造槍支的老虎鉗、電焊機等工具搬到地窖裡面,秘密進行。有些人,在地窖裡面裝上燈光設施,把開關安在外面,如果發現可疑人來家串門,外面的人趕緊拉下開關,裡面立刻一片漆黑,以此用於「報警」。有的乾脆把地窖挖在前院與後院的牆腳下,前院可進,後院可出。還有一些甚至把地窖的出口延伸到100米之外,以便在危急時向外逃跑。
雖然「地下兵工廠」非常簡陋,且造槍的不法之徒大多是一字不識的文盲,但出自他們手中的槍支卻特別精緻,特別優良,與真槍相比,幾乎看不出多少區別。因此一些外省的也不遠千里來到這裡。據不完全統計,從1992年到1998年的7年間,與化隆相關的涉槍案件共計140多起,各類槍支319支和子彈9621發。
隨著作案次數的不斷增多,不法之徒製造槍支的經驗也豐富起來,造槍技術在不斷提高,特別是在槍的結構上有了很大改進,非法製造的槍支由過去的小口徑手槍、仿「五四」式手槍和左輪手槍,發展到製造仿「六四」式手槍、仿微型衝鋒槍,甚至能製造仿「五四」式、仿「六四」式軍用手槍和拼裝半自動軍用步槍,原來所使用的民用小口徑子彈也都被軍用子彈所代替。一般軍用「五四」式手槍的有效射程為50米,而這些非法製造的槍支幾乎也能達到這個要求,其精密度較高,殺傷力也較強。如果將一把非法製造的手槍擺在幾把軍用手槍當中,假如不是內行,很難識別真假,完全能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
化隆縣的耕地面積很少,每人平均只有5分水澆地,而且收成也很低,每畝水澆地所創造的全部收入只有 500多元,除掉種籽、肥料和繳糧納稅等費用外,最多剩下300多元。但是,一支「五四」式或「六四」式軍用手槍能賣到5000元左右。一支拼裝的半自動軍用步槍可賣數萬元。製造一支手槍的時間只要5天左右,材料費也不過200多元錢。非法製造槍支不僅省力省時省錢,而且能賺到高額利潤。一支槍的利潤相當於一畝地收入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因此,一些人明知非法製造槍支是違反國家法律的犯罪行為,也明知一旦被抓獲就要受牢獄之苦,甚至要被判處死刑,但也要冒著判刑入獄和槍斃的危險,千方百計地學會造槍這門「手藝」。
因為這個原因,「地下兵工廠」也就越來越多,由最初的化隆縣德恆隆鄉的一兩個村子發展到了群科、甘都等鄉鎮的十多個村莊。暴利的誘惑使許多人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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