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終現醜形
義烏市公安局局長柳至多身為公安局長卻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之便大肆受賄,瘋狂斂財。現年52歲的柳至多原任中共義烏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自1995年至2001年期間,柳至多和妻子賈建華先後收受賄賂共計71萬餘元,其中柳至多受賄46萬餘元,賈建華受賄25萬餘元。
在1996年至2000年間,柳至多和賈建華多次收受個體業主、企業負責人及犯罪嫌疑人親屬等人的賄賂,並為他們謀取利益。幾年中先後7次收受義烏市上溪鎮後溪村人陳某財物,所受包括現金、翡翠戒指、古董名畫等共計63333元。1997年10月,義烏「4.18」持槍搶劫案案犯之一初瑩被抓,其親戚羅某通過關係找到柳至多,並送給柳至多夫婦一對價值6500元的情侶梅花表,要求對初瑩多加關照;1998年底,義烏市公安局計畫在義烏市城區安裝道路監控設施,金信安全技術開發公司負責人邵某為求關照,送給柳至多一個像木雕和一個老虎木雕,後金信安全技術開發公司成為施工單位。一期工程結束並通過驗收後,邵某又於2001年春節前一天將1萬元人民幣送給柳至多。
除了利用職務對外大肆斂財,柳至多夫婦還在公安局內部的人事調動上打起「如意算盤」。1995年12月至1996年2月,時任義烏市機場派出所指導員的施某為求柳至多幫助,為正在裝修新房的柳家支付裝潢款14593.95元,並為其購買花崗岩及安裝防盜門窗支付全部費用10790元。此後柳至多在施某的職務提升上給予了關照;1995年至2001年間,柳至多夫婦先後9次收受時任義烏市公安局東河派出所副指導員黃某財物計77445元,並為其謀取利益。據悉,柳至多夫婦先後收受公安局內部17人共計38次賄賂,累計達27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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