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大壩的秘密 鄭 義

三峽工程被歷數七大弊端:一、防洪效益紙上談兵,二發電效益難以落實,三、航運效益功不抵過,四、生態效益「弊大於利」,五、泥沙淤積危害巨大,六、移民問題難以解決,七、難逃經濟破產結局。所以三峽工程不僅是中國最大的工程,也將是中國最大的禍國工程。

  對這一工程,國內外已多有負面評價,其中論述最為全面系統者,當首推旅德學者王維洛先生的專著《福兮禍兮--長江三峽工程的再評價》。王維洛先生不僅親自參與過三峽工程前期規劃,還得到一批反對派專家的支援。因此,這本專著可視為三峽工程反對派之代表作。
  
  三峽工程引來舉世反對之聲,何以當政者仍一意孤行,堅持上馬?背後到底隱藏了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三峽、葛洲壩的離奇計畫

  讓我們拂去歷史的積塵,追溯三峽工程的直接起因。

  三峽大壩工程曾幾次提起,最高決策當局都知難而退。

  1969年文革時期,水電部、武漢軍區和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再次聯合提出報告。這次不再以歷次報告所申述的「防洪、發電、航運」為主要理由,而提出了……坦克和裝甲車。--原來,在湖北深山裡建設的第二汽車製造廠實際上還擔負著重要的軍工任務:生產坦克、裝甲車。這些重型武器最後神話般地成為一個超級水
利工程的催產素。

  這是一個大圓圈:

  --生產坦克、裝甲車要用特殊鋼板,於是從德國引進了1700毫米軋板機,準備就近安裝在武鋼;

  --武鋼沒有煉鋼的生鐵,於是為此規劃建設了寶鋼;

  --1700軋機耗電量大,尤其是起動電流極大,當時的華中電網難以承受,於是必須在附近新建一座大型電廠;

  --既然要建電廠,水電部就勢再次提出上三峽;

  --毛隨時準備打世界大戰,不願背上這個大包袱,再次駁回:「在目前戰備時期,不宜作此想。」

  --水電部、軍方、湖北省在尋找替代方案時,提出了葛洲壩低水頭電站,解決了毛怕敵方炸壩的顧慮;

  --於是,便有了葛洲壩工程十萬火急上馬。(瞭解了「坦克裝甲車」之背景,也許就明白了為什麼葛洲壩會邊施工、邊設計、邊修改,十萬人馬挑著籮筐就匆忙上陣的苦衷。)

  在這個連環套裡,作為坦克裝甲車生產線和1700軋機的配套工程,葛洲壩必須在開工後三年半就發電,五年全部完工。但事實上十一年半才開始發電,十八年才完全建成。坦克、裝甲車和1700軋機等候不及,早已用拼拼湊湊的辦法解決了用電困難。在這個角度來看,葛洲壩工程的規劃與決策是失算的。但是,葛洲壩工程局這個擁有十萬之眾的的既得利益集團就此羽翼豐滿。水電部更如虎添翼,上下聯手,挾葛洲壩工程之餘威,三峽工程已是志在必得。我曾於八十年代到葛洲壩採訪,對這種情形頗有感受。公開的,他們宣揚葛洲壩是三峽的練兵工程,營造「三峽必上」的輿論;私下裡,他們斥巨資修建通往上海的輸電線路,進口大量眼下並不需要的設備和載重車輛,製造既成事實,向決策當局施加壓力。他們最終如願以償:1995年,三峽工程上馬。坦克裝甲車終於奇妙地變成了世界絕無僅有的超級大壩。

三峽工程的真正秘密

  什麼是三峽工程「主上派」的真實動機呢?

  下列動機是易於並已被世人所覺察到的:毛澤東是好大喜功,想以「高峽出平湖」的超級工程來顯示他個人和新政權的政績;周恩來則是投其所好,曲意奉承;林一山在一定程度上是報毛周的知遇之恩;鄧小平是維護共產黨和他個人的政治權威;趙紫陽、胡耀邦是秉承鄧的旨意;李鵬一方面代表水利工程利益集團的利益,一方面也為自己安排後路。

  除了上述較為明顯的動機之外,還有其他更加隱秘的動機嗎?特別是在經過長期論爭之後,三峽工程的災難性前景已日漸明朗,「建功立業、名垂青史」之想已不可得的情形下,上馬派那種集體性的狂熱動力又來自何處呢?

  1989年,戴晴女士曾問三峽工程的終生反對派李銳。李銳回答:「這也是我三十多年來難以理解的一個問題。」李銳先生不可謂不勇,御前廷辯針鋒相對,毛鄧兩朝聖上之眼色皆視若無睹,但至今不敢言明硬上三峽之秘。這個能讓李銳噤口的秘密到底是什麼呢?

  當然只能是某種利益,某種共同的利益,潑天的利益。

  但,究竟是什麼利益呢?

  有一天,一位朋友吳道平遞給我一份在海外也未能發表的稿件:

  「……從1875年起,滿清政府計畫撥款建海軍,當時曾打算每年撥款白銀400萬兩。但是經費被大量挪用,相當一部分款項在1885-1886年間被拿去修建頤和園了。當時清政府連年戰爭,內外交困,為什麼要花鉅款做這種不緊要的事?一方面,是當政者慈禧貪圖享樂,另一方面,是滿清內務府的鼓動。內務府負責皇室生活供應事務,是當時最大的貪污場所。內務府貪污,一是從其常年經費中剋扣,但常年經費有成數,靠從中刮一點,發不了大財。另一是從經手的工程款中貪污,這就可觀了:包工有回扣,買材料有回扣,到地方上辦差有孝敬。據估計,一筆工程款最後幾乎有一半落入私囊。因此內務府最怕的是皇家不辦工程。為了讓慈禧『修園子』,一邊要騙當太后的說天下太平,該您享享福了,一邊要威脅手上有經費的王公大臣掏荷包。當時管海軍的是光緒皇帝生父醇親王,他明知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雖貴為親王,既不敢得罪慈禧,也不敢得罪內務府。他懂得『光棍不斷財路』,若一味公事公辦,會有不測之禍,只得拿出大筆軍費交內務府『修園子』。於是,國家財政捉襟見肘,民不聊生,而內務府的官員卻大發橫財,乃至街頭民謠說『房新畫不古,必是內務府。』」

  三峽工程數千億投資,即便僅「雁過拔毛」似地剝一層皮,千分之一中飽私囊,也是上億!利益如此之大,當然要強行上馬。至於對國計民生有多大危害,甚至最終建得成建不成,或建成之後因為危害太大而不得不炸掉,只要私囊已滿,他們並不關心。曾經有許多人建議以建設幾個較小的水壩來代替三峽大壩發電。對主建派來說,這真是餿得不能再餿的主意:跑到什麼金沙江、大渡河上去建壩,有省長廳長當嗎?搞小水電站,能出國考察,招標,訂貨嗎?有美元上腰嗎?

  以上種種,以宦海沉浮四十年之歷練,李銳先生豈有「難以理解」之理?在龐大的利益集團面前,連權柄在手的醇親王奕王也不敢點破,又何況已告老還鄉的「老右派」李銳。不點破,談科學技術,尚有些微抗辯之餘地;點破了,當今中國大陸社會,說有「不測」也未可知。

  到此,一些斷片式的疑點也許可以連綴起來了:

  為什麼「長辦」執法犯法,在國家法令不允許墾殖的分蓄洪區重新安置移民?

  為什麼「長辦」違反規定,允許在分蓄洪區內建築永久性建築?

  為什麼三峽工程上馬前要「尋找、安排」耗電企業用地,以消耗過剩電力?

  為什麼水利部對國務院加固長江堤防、安排行蓄洪區的決定陽奉陰違?

  為什麼「長辦」(「長委」)和水利部百折不撓地想上三峽工程?

  為什麼政府當局要實行「輿論導向」,壓制不同意見?

  為什麼可行性報告的提出、審批和批准竟然是同一批人?

  哲學家羅素在研究政治權力時,對支配大型工程的「巨大組織」有以下論述:

  「尼羅河從很早時候起就在助長著整個埃及的內聚力,因為只要控制住尼羅河的上游,就足以破壞下游埃及土地的肥力。這裡沒有使用先進技術,但是田納西流域管理局和已提出的聖勞倫斯水路,則是河流的同一種內聚力效果的科學延伸。向各地輸送電力的中心發電站,變得越來越重要,而且在疆土遼闊時比在疆土狹小時要有利得……所有這些現代的進步,都增加了那些支配巨大組織的人們對個人生活的控制……」

  羅素所批評的美國田納西流域管理局(縮寫TVA,又譯田納西流域署),在美國社會學界已是公論。後期的TVA建壩成癮,四處收買勾結地方官員,不惜破壞生態環境,不理睬經濟發展趨勢和輿論批評,為自身既得利益盲目擴張。有旅美中國學者概括道:「一個大型工程如果受到政府的過多干預,演變成一個公共機構,它就有可能成為一部分與該機構有利益關係的政治家的工具,而這個機構本身也
轉化成為一個既得利益集團。這樣,它就不會再遵循當初創建時的宗旨,而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在活動;不是在造福當地,而是浪費了鉅額公款,並留下種種後患。」

  中國的水利工程利益集團正是這樣一個為自身利益而存在的「巨大組織」。

  在他們利用大型工程獵取集團和個人私利之同時,政治家們強化了對國家權力的控制,黎民百姓也獲得了民族自豪的心理滿足。

  也許,這才是三峽這個「政治工程」的真正秘密。

重現雲夢澤之巨災

  從宏觀生態的角度來考查,三峽工程背後隱藏著一些怎樣的秘密呢?

  興建三峽工程的主要理由是解決長江水患。

  前文已述,自古以來有河患而鮮有江患,蓋因長江中下游地區有雲夢澤、洞庭湖、江漢湖群、鄱陽湖、太湖等眾多可調蓄洪水的低地與湖泊。

  自明代張居正塞九穴十三口,實行「舍南保北」政策以來,雲夢澤基本消失,行蓄荊江洪水的功能南移至洞庭湖。

  上世紀中葉,洞庭湖面積與湖容達至極盛,後因淤積與圍墾由盛至衰,尤以中共建政之後為甚。

  五十年代初,「長辦」提出並開始實施荊江分洪工程,治理長江水患。向北分洪或向南分洪直接關係到湖北、湖南兩省利益。因此,荊江分洪工程開工之前,湘鄂二省發生激烈爭吵。最後,在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預下,湖南忍氣吞聲地接受了這個「出了力卻淹了自己的」局面。

  七十年代中後期,在重新討論長江防洪問題時,兩湖又爆發激烈爭吵。因文革期間洞庭湖被大面積圍墾,湖北要湖南盡量退田還湖。湖南當然不願放棄已開發出來的魚米之鄉,更記著荊江分洪工程的一箭之仇,便提出最早是你們湖北人先圍的田,「滄海桑田,要退就退到雲夢澤時代去」。

  在這種情形下,三峽工程被再次提出,實際上是把最早由雲夢澤,繼而由洞庭湖所承擔的分蓄洪功能轉移到三峽去。為了這一防洪目標,「長辦」提出的三個方案都是高壩,分別是壩頂高程190米、195米和200米。這一次,矛盾的雙方成了四川和湖北。三峽工程將給湖北省帶來巨大經濟利益,而四川省卻要淹沒土地,遷移人口,加劇水患,威脅重慶,有百害而無一利。四川認為為解荊江之險,不惜四川之災,實屬「與鄰為壑」,明朝「舍南保北」,現在不能再是「舍上(游)保下(游)」。

  為了緩解四川的反對,水利部又提出了一個少淹四川的150米方案,防洪功能基本上沒有了,一心想的就是上工程,撈利益。1982年,鄧小平權衡折衝,同意了這個低壩方案,以為既可解決荊江之險,又可向家鄉父老交代。鄧小平哪裡明白其中之奧妙:所謂150米,系指正常蓄水位150米,而實際壩頂高程則是165米或175-185米(第二期建成)。

  於是,一個把古雲夢澤從洞庭湖移到三峽的宏偉計畫開始實施。

  以三峽來取代洞庭湖的計畫將孕育著怎樣的災難呢?

  「當雲夢澤被割斷與長江的聯結而乾枯後,正是長江以其特有的方式與洞庭湖建立了姻緣,用其特有的方式擴大了湖區,使其成為吞蓄洪水的地方。當洞庭湖走向死亡時,大自然已在孕育著一個新的雲夢澤,滄海桑田,桑田滄海」(王維洛)

  一個新的雲夢澤會怎樣出現並將出現在哪裡呢?

  最溫和的方式是「和平演變」,即防洪功能接近於零(或退一步:待淤掉大部防洪庫容之後)的三峽大壩任由洪水在荊江河段去與人爭地,闖蕩出一個新的雲夢大澤。

  最暴烈的方式是「暴力革命」,即在漫長且極為脆弱的施工期間,大壩被一個特大洪峰所摧毀,剎那間荊江大堤全面崩潰,漫天洪水,在富饒的田園上殺出一條血路,再建雲夢澤。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荊江北岸潰決,將在古雲夢澤之舊址上再現雲夢澤;如果荊江南岸潰決,而萎縮了的洞庭湖難以容納,則洪水必然向北摧垮北岸堤防;又因為「舍南保北」造成南岸不斷潰堤分洪,地面越淤越高,現南岸已比北岸地面高出7∼10米(今日武漢低於長江水面30米的固定資產已達400個億);如此形勢,洪水必然北蓄,於舊址上重造雲夢澤;如果南北兩岸同時潰決,情形亦無二致
,同樣是洞庭灌雲夢,在江漢平原上重現雲夢澤。

  -滄海桑田,桑田滄海,本是大自然之鐵律,不足為奇。只是苦了億萬生靈。

隱蔽於生態災難後面的制度因素

  從生態平衡角度觀察,這是一個與水爭地的輪迴報應。

  其根本癥結在於生態破壞而導致的國土承載力超載。

  簡而言之,這主要是一個生態平衡問題,而不是工程技術問題。

  剔除社會的政治的種種因素,荊江水患和三峽工程之弊,說到是犯了一個企圖用工程手段來解決生態困境的錯誤。前總理周恩來曾就數十年間水電工程的「急躁情緒」下過一個頗為沉痛的斷語,叫做「屢犯屢改,屢改屢犯。」其實,「急躁情緒」恐言之過輕。錯誤之一是:在治水的工程問題上,違反了先民自大禹以來以疏導為主的科學思想,層層堤壩,四方圍堵。錯誤之二是:試圖以工程措施來解決生態問題,其結果是「屢敗屢戰,屢戰屢敗。」

  在這裡,我要特別指出的是:這主要不是一個對自然規律的認識問題。

  農民懂得,水旱災害歸根結底緣於森林植被之破壞。農諺曰:「水是一條龍,先從山上行,治下不治上,到頭一場空。」去問水土流失嚴重地區的縣長、縣委書記,他們都會給你宣講「一草二灌三喬木」的治理策略,即要想恢復植被,只要實行封山,第一年會長出草,第二年會長出灌木,第三年會長出喬木。封山育林才是保持水土,脫貧致富的正路。

  封疆大吏和官員們也懂得「治水必先治山」。江西省先欲治湖,勞而無功,發現治湖先要治江,繼而發現治江要治山,最後總結出「治山為主,林草為先」的「山-江-湖」經驗。1981年四川大水後,省委的結論是:一定要下決心堅決制止對森林植被的破壞,扭轉林業落後的狀況,把植樹種草,保持水土搞上去,否則我們就將犯歷史性錯誤,受到自然界更嚴厲的懲罰,愧對子孫,遺害無窮。

  科學家們當然更懂得治水的關鍵。著名科學家周培源先生早就提出過「先上後下,先支後干,先易後難」的三項原則。中科院綜考委在對小流域治理進行大量考察後,得出結論:幾十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流域,每平方公里投資3萬元,即可做到「水不出溝」或「清水緩流」。以黃河中游水土流失最烈地區10∼11萬平方公里計,(除維持已有的農、林、水投資,)國家投資不過30∼33億元,就可根
本改變面貌,而投資僅小浪底工程的三分之一。不治山,水土流失依舊,小浪底不過是抵擋一陣而已,修十幾年,淤十幾年,最後如三門峽,成為泥庫。而且,這還不僅僅是個投資效益的問題。全國8萬多座水庫,其控水能力總和不過才是全國土壤、森林蓄水能力二十八分之一。換句話說,就是造林比造庫的作用大得多。森林覆蓋率下降10個百分點所損失的蓄水能力,相當於現有水庫總庫容的2.27倍
,也就是說需要再造18萬座水庫。在森林急速減少的情形下,不管怎樣大建水庫也無濟於事。

  林業部官員指出:砍了幾十年,林子基本砍完,不能說一棵樹都沒有了才算砍完。而林業上投入的造林資金一年只有2億,水利部門上百億,91年華東大水之後,國家一下子能拿出60億。造林投入太少,國家損失太大。

  治水先治山,古今中外皆然。清人趙仁基《論江水》一文說:「水溢,由於沙積,沙積由於山墾」。日本、歐洲、北美根治水患的共同經驗都是治山。日人更稱:治水在於治山,治國在於治山,「能治山者才能治國」。

  這是一個無須高智商就能明白的道理。

  但是,分散的數額有限的林業投資「油水」太小。

  這個明白的道理違背了一個強大的水工利益集團的利益,於是這個利益集團指鹿為馬,上下勾連,大建其壩,假公以濟私,哪怕洪水滔天。

  在現存社會制度下,他們如魚得水,他們永遠是贏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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