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的嫖娼高論

按照有關規定,人們習慣將廳局(地、師)級以上幹部稱之為高級幹部。如果按照這種說法,原成都市交通局局長石全志則算作名副其實的高級幹部(省會一般為副省級,省會城市的局長則為副廳級),然而石全志這位已經進入高級幹部行列的大官,竟然同該局機關黨委書記冷明輝、彭州市交通局局長陳光裕一起製造了一起觸目驚心的領導幹部用公款集體螵娼的案件。

因為工作上的關係,石全志、冷明輝、陳光裕相互認識並日漸親密。因為有逛歌舞廳、娛樂城的共同愛好,又使他們結成了一個利益團夥;從點歌跳舞、摟摟抱抱開始,到大瞻挪用公款嫖娼、包娼,甚至用公款為娼妓購買豪華套房、開辦實業公司,其醜惡行為駭人聽聞。

一九九三年七月的一天,石全志來到彭州市開會,會後原彭州市交通局局長陳光裕以會議期間領導很勞累需要放鬆為由,陪石全志來到一家美容廳。這個美容廳裡有一位長相俊秀、年方十九歲的按摩女胡某,石全志對其一見鍾情,陳光裕也看出這是一個巴結上司的極好機會。妒牽?陳光裕就策劃了一幕好戲:由陳和彭州市交通局機關黨委書記冷明輝共同出面請石到一家娛樂城夜宴,並安排按摩女胡某和陳某以服務小姐的身份出現在席間。宴席結束後,陳就很自然地安排胡某陪石全志、陳某陪冷明輝到卡拉0K去,然後住進了事先開好的豪華套間。石全志得到了一見鍾情的美人兒,自然是喜不勝收,次日早晨,不但出手大方地摔給胡某五千元小費,而且開著奔馳車帶胡某到處遊玩。

胡某是一個按摩女,她的按摩技術是美容廳的肖老闆出學資學來的,肖老闆自然不願輕易放過她,遂向石提出付三萬元培訓費才能走人的要求。石全志當然不能被這個小老闆的挑戰嚇倒:「不就是三萬塊鏝嗎,沒甚麼了不起,我給你四萬!」他當即找來冷明輝,讓其以某公司的名義向成都市交通局申請困難補助,石大筆一揮批給十萬元,其中八萬元分別成為胡某和陳某的一買身錢一。從此,胡某和陳某就成為石全志和冷明輝的包娼。石、冷不僅為她倆購買了裝修一新的高檔住宅。還挪用一百萬元公款為她倆辦起了成都光大實業公司。

但是一個包--滿足不了他們不斷膨脹的慾望。此後,他們經常出入娛樂場所,彭州市、廣漠市、成都市、江油市、廣州市、海口市、三亞市,到處留下他們的足跡,而他們用來一娛樂」(主要是購買性眼務)的費用都由他們的司機出面到彭州市交通局財務科和公路建設指揮部支取(在交通局財務科有他們十三萬的欠款,公路建設指揮部有二十九萬的欠款)。直到一九九四年七月,他們再次集體嫖娼時被群眾舉報,引起成都市紀委的高度重視,遂組織精兵強將展開偵破,於I兒九五1」:-月全面破護了此案,石全志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冷明輝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午,陳光裕和涉及此案的司機李軍也被逮捕.

身為高級領導幹部的石全志等人,為甚麼膽大妄為,長期用巨額公款購買性服務,其至公然集體嫖娼?後來人們從該省破獲的另一起公款購買性服務的案件中得到瞭解釋。此案的頭面人物是四川省達川市法院院長王治文。儘管嚴格說來王治文還只是個正縣級幹部,由於其地位特殊,他早已把自己劃進了高級幹部行列。

作為法院院長的王治文有一句關於金錢的「名言」:「金錢是人的筋骨一。由此可見,他是多麼地看重金錢。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在處理一些公司的經濟糾紛、拆遷征地難題時不失時機地向當事人索要錢物,在單位建房時向承包工頭索要好處費,分房時向想要房的部下索要辛苦費,甚至於已經判了刑的犯人給的錢他也敢收下,並且幫助犯人開具心臟病的證明,使其保外就醫逃避服刑。憑著這些手段,他很快地先富了起來。

有了錢以後,他就經常到舞廳、酒樓尋花問柳,那些花枝招展的小姐把王治文恭維得神魂顛倒,他覺得泡舞廳、養情人是一種時髦,是開拓型領導的標誌。所以,他不僅和舞廳裡的小姐鬼混,還在奉單位的職工中「發展」了一個情人,把他搜刮來的不義之財揮霍在這些女人身上。當他的親人和朋友勸他注意影響時,他卻說:「局級幹部搞女人是精力充沛,要提拔重用;中層幹部搞女人是情緒激動,要注意分寸:一般幹部搞女人是作風不正,要給予處分;老百姓搞女人是流氓成性,要堅決專政。不同的層次有不同的標準,一個層次是一個層次的待遇嘛。」

當王治文終因私放犯人而被拘捕時,達川的百姓們高興得燃起了鞭炮,他們也給王治文編了順口溜:「王治文不是人,吃喝嫖賭玩女人,徇私枉法放罪犯,貪污受賄樣樣行,…如今逮了王治文,除掉達城一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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