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8月10日電 廣東省檢察院日前向社會公布:挪用巨額公款炒股、造成8000多萬元無法歸還的原廣東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部大戶室主管鐘碧英已被起訴,這是近年來廣東省檢察機關偵破的最大一宗挪用公款案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開庭審理此案,不久將作出判決。
據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鐘碧英在1992年至1998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使用假名及借用、冒用他人名字,以透支的形式,挪用證券部的客戶保證金用於自己炒作股票,至案發時為止挪用公款餘額達8718萬多元。
鐘碧英挪用巨額公款透支炒股,除了虧損之外,還多次秘密轉出透支款供其本人揮霍使用,其中包括她於1997年7月29日挪用170萬元,連同自己的其它資金共196萬元,通過「存一貸二」的按揭方式,購買了位於深圳大東門耀華樓首層的兩間商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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