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强调台湾自古属于中国,遭台湾驻新西兰代表处回呛。曾有学者着文详细论述,台湾并不属于中国。(图片来源:williamhill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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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hill官网 2024年1月22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蔡思云综合报导)台湾总统大选于13日结束后,北京因不满赖清德当选,多次公开叫嚣,称民进党不代表台湾的主流民意,两岸必将统一。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近日还搬出早年的历史,强调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历朝历代都由中国统治,遭台湾驻新西兰代表处发文回呛。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发文遭回呛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于18和19日连续两天在脸书和X平台发文指出,从西元230年起就有文献记载中国人对台湾的开发,并称宋朝在澎湖设立巡检司,清朝时绘制台湾地图并于1885 建立台湾省,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台湾这块土地的主权,之后才因《马关条约》割让给日本。
对此,台湾驻新西兰代表处在脸书发文反问北京:“如果台湾可以自由地选举总统,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能,那台湾怎么会算是中国的一个省呢?”
驻处接着表示:“台湾上周再次大选,让执政党取得第三届执政权,这是北京最不希望看到的,而这也恰好证明中国根本没有对台湾行使管辖权。台湾人民有发言权,他们以自由意志决定国家的未来,威胁、胁迫和恐吓通常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尤其是在选举期间。如果中国这么热衷于干涉其他国家的选举,也许你们也可以举办一场自己的公平大选?这是中国14亿人民应得的呀!相信全世界也会欢迎中国的民主化,在这方面,台湾有一些经验可以分享喔!Taiwan can help!”
此外,驻处还补充说:“不要害怕民主!中国没有理由坚持独裁政权、践踏人民选择领导人的权利,属于人民的东西还给人民!台湾成功地向世界证明,民主是每个国家的权利。台湾能做到,中国也能!民主的本质是放权,人民不是被控制的对象,而是国家的主人!”
最后,驻处挖苦道:“如果中国政府的官员可以使用脸书、X平台来对外传达他们的信息,也许也应该允许中国人民使用这些社群平台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不用担心被监控、被失踪,这样才公平吧?”
网友在帖文下方留言:“欧江安大使,帅呆了”、“吐爆中国”、“果然有人还在做梦”。也有网友详细解说:“台湾在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那一刻才正式脱离日本统治。所以生效前台湾还属于日本,人民的国籍也是日本国籍。二战结束后,是联军发第一道命令给中国战区蒋介石派兵赴台监督日军武装解除以及接受日军降书,并不是要中国战区来接收台湾。”
《马关条约》:台湾被割让给日本
根据《维基百科》记载,《马关条约》(Treaty of Shimonoseki),为大清帝国与大日本帝国于1895年4月17日签署之条约,分别由大清帝国派出之钦差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和钦差全权大臣李经方,及大日本帝国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等,在山口县赤间关马关港(今称下关港)签署。
《马关条约》之签署象征甲午战争正式结束,大清帝国将台湾本岛及澎湖及辽宁省南部的辽东半岛等永久割让给大日本帝国,台湾由此进入长达约50年之台湾日治时期。与此同时,大清帝国宣布放弃对朝鲜数百年来之宗主国地位,导致日本于数年后兼并朝鲜。辽东半岛割让事宜,因俄国、德国与法国等介入而未成。
依照该条约,台湾本岛及澎湖之主权被割让给日本,在实际与法理上都脱离中国。之后台澎就由日本统治50年,至二战结束始由中华民国政府接收统治。这间接形成了当今台湾地位归属问题及台海两岸长期分裂分治。后来,中华民国政府在内战中败退、台湾地位归属又受冷战影响而未能妥善处理,形成了今日台湾内部国家认同和统独对立问题。
日治时期,台湾在政治、经济、教育、医疗、文化等层面皆逐步现代化,与中国大陆有着不同的发展历程。因此,在战后台湾的社会形态与文化已与中国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加之日本施行如皇民化运动的同化政策影响,以及二战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治台施政,导致部份台湾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对日治时期产生一定的怀念,台湾迄今仍对日本相当友好。
此外,也有人认为台湾属于美国的“未合并领土”。美属派的核心理论以国际法作为基础,主张台湾是二战结束日本投降后,依国际法交由美国讬管;中华民国虽占领台湾,但在国际法上未必享有领有权,台湾地位不确定论因此产生。
学者:台湾不属于中共国
英文网站《媒体》(Medium)在2018年11月11日,刊登了美台会(American Citizens for Taiwan)的一篇详实剖析台湾归属问题的专文——“实事求是: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领土声索”(Seeking Truth from Facts: Challenging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 Territorial Claims over Taiwan)。该文作者是曾在台湾居住数年的学者布莱恩.班奈迪德斯(Brian Benedictus)。他指出,关于台湾之归属,中共最常使用的语汇是“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但这并非事实。
班奈迪德斯指出,中国隋朝(公元581–615年)的官方文献首度提到台湾,数百年之后的宋朝(公元1127–1279年)才在澎湖群岛出现派兵驻防事宜,当时的澎湖兵防隶属福建省。其后,元、明王朝延续在澎湖的巡防。事实上,从公元585年一直到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24年占领台湾西岸以来,期间的一千多年来,台湾始终不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从未据有或实质管理台湾。纵使到了1885年清光绪期间,台湾正式建省,其统治权也仅止于台湾西半部。所以不能说中国曾在台湾收税及曾派兵巡逻,就说台湾属于中国。难道17世纪荷兰人在台湾收税、驻军,就说荷兰人拥有台湾吗?顶多只是占领。
第一次中日战争(1894–1895)清朝战败,1895年签订《马关条约》,将澎湖、台湾让渡给日本。1951年9月8日,48国签署了“旧金山和约”,日本正式宣布放弃台湾及澎湖群岛主权。该和约远比其它国际文献在国际法上拥有更高的法律地位。换言之,依据国际法,在“旧金山和约”生效之前,台湾主权一直都归属日本;而和约内容完全未提到将台湾主权让渡给哪个国家。
该和约草拟者之一的美国官员约翰·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曾于1955年明确表示:“台湾主权并未让渡予任何人”、“日本只是提到放弃对台主权”。当时,中国并不是该和约的签署国,因此“无法透过该条约主张任何关于台湾,以及澎湖群岛的任何特别利益”,同时也不能宣称自己为联盟国势力(Allied Power)。
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2758号决议案(United Nations Resolution 2758),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取代蒋介石的中华民国政权,在联合国合法代表“所有中国权利”,但并未提及“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份”。
国际法专家丹尼尔.奥康奈尔(Daniel O’Connell)指出:“一个政府获得承认,必须先提出自己的(国家)名号”。台湾到目前还不是一个国家,因为它从未自行宣布独立,导致国际社会无从承认“台湾是个国家”。
1997年,加拿大新斯科细亚省(Nova Scotia)法院从海洋法角度,认定台湾是个“船旗国”(flag state),台湾人民在公海上悬挂该类旗帜,仍受到台湾当局保护,但这种保护显得不足够。
班奈迪德斯总结,台湾拥有自己的政府、领土管辖权、军队;国际社会也承认其领土、空域、海洋领域,以及永久居住人口。然而,在法理层面,台湾仍然不是一个国家。尽管如此,上述的客观历史事实以及国际文献在在显示,台湾不属于中国(也不属于任何国家),这是北京不得不承认的既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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